合同纠纷 当前位置:首页 > > 合同纠纷

南通诉北京某货运代理公司海事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

【添加时间:2017/3/24 9:15:25】   【浏览次数:1977次】
  该案是一起海事货运代理案件,原告委托被告运货,然货物运到俄罗斯目的港后,因为卢比贬值,造成外商不提货,被告催告原告提货原告没钱提货,造成货物滞留近一年。原告就以货物灭损为由要求被告赔偿80万元人民币。因为被告当时催告提货时没有保留好相关证据,造成被动局面,接受委托后,蔡律师要求委托人尽量去补充证据,最终顺利取得录音证据,原告在开庭时主动承认。
版权所有:义乌律师事务所,企业法律顾问,合同纠纷,民间借贷律师  地址:义乌市杨村路288号  电话:13665838818  联系人:蔡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