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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债务催讨律师谈民间借款讨债要注意的问题

【添加时间:2013/7/7 21:11:23】   【浏览次数:1724次】
 之前碰到有当事人打电话咨询,说自己拿着借条向债务人催债的时候,债务人说看下借条,直接把借条原件撕毁,借此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关系。也有些债务咨询我说明明借款已经还了,但是借条忘记拿回来了,最后债权人拿着借条又向他要钱。在此,我总结一下民间借款中双方履行债务应注意的问题:

作为债权人,一定要保留好借条原件,履行出借方义务的凭证。杭州企业货款纠纷律师(特别是借款金额比较大的借贷关系,一定要留存支付凭证),借款期间到期后,向债务人债务人催讨借款等款项时,不要轻易拿借条、结算单等原件向被告催要,防止借条原件遗失、损毁等发生。此事,杭州民间借贷律师提醒你:可以拿着复印件先向债务人要钱,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债务,此时再回来把原件给他或者当场给债务人出具收条。

作为债务人,如果债务已经履行完毕或已经部分履行了,此时,应向债权人索回借条,如实部分履行还款义务的,应索回原件条,变更借条内容或重新出具借条。如债权人借条不在身边或索回原件条暂时有困难,应让债权人出具收条,借条原件事后索回。要是原借条债权说遗失或没法提供的时候,此时要债权人出具以实际履行债务的证明。

在此,本律师希望债权人、债务人在履行债务过程中都因诚实守信,杭州民间借贷律师出现问题时双方积极协商。不要虚构或抵赖,否则可能会承担败诉的风险,甚至还可能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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